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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策中的綠色包裝

發布時間: 2011/5/21 14:45:38

在當今的國際市場上,對環保和“綠色包裝”的要求正越來越受到重視。“綠色包裝”成為越來越多國家進口產品的必要前提,這是國際包裝業發展的一個大趨勢。面對國際市場環保包裝的挑戰,我國外經貿企業為鞏固擴大出口市場,改進商品的包裝應該努力做到以下幾點:


(一)包裝設計方面要突出環保氣息

在包裝設計之前,設計者必須調查國際市場對環保包裝的具體要求,例如出口國有關環保包裝的法規,消費者環保消費觀念的強度、綠色組織活動、環保包裝發展趨勢等,以便在包裝設計時充分考慮這些因素。另外在包裝設計中還應考慮突出環保行銷標誌,這種標誌不同於環境標誌,可由製造商、供應商或批發商自行設計,用以表示某種商品上有特定的環境品質以取得消費者的好感,而達到擴大行銷的目的。

總之,在國際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在環保運動蓬勃發展的時代,要想不斷地鞏固擴大出口市場,縮小與發達國家間的差距,必須緊跟“綠色”時代的腳步,必須重視改進出口包裝,實行綠色包裝,才能為我國對外貿易持續穩定的發展開闢出一條切實可行的道路。

(二)包裝材料方面要符合環保要求

出口商品的包裝材料只有符合進口規定,才能被准許輸入進口國,否則進口國海關將不放行。許多國家以法規形式對進口商品的包裝材料進行限制或進行強制性監督和管理。例如:美國規定進口商品包裝不得用稻草,否則將被強行燒毀,新西蘭農漁部規定進口商品的包裝不得為乾草、稻草、竹席等。為避免上述情況的發生應做到以下幾點:

1、選用單一包裝材料

商品包裝材料應盡可能選用同一種材料,以減少多種材料之間的分離解體帶來的麻煩,若確需使用兩種以上不同材料組合包裝時,為了在拆解包裝時易於分離或易於識別,最好使用卡榫的方式,作為接合兩種不同材料的方法,這樣既不使用特殊工具即可將材料解體,又可以節省回收與分離時間。例如電子產品包裝所使用的發泡塑膠,為減少塑膠用量,可採用部分發泡塑膠與瓦楞紙板卡結合的設計,避免使用粘合方法而導致回收、分離的困難。

2、避免使用含有毒性的材料

由於包裝不可避免地使用印刷原料或使用粘膠等材料以使兩種不同包裝材料接合在一起,因此,印刷原料應禁止使用有毒的金屬原料,如金粉、銀粉或銅粉等,包裝容器或標籤上所使用的顏料、染料、油漆等應採用不含重金屬的原料,作為接合材料的粘劑,除應不含毒性或有害成份外,還應在分離時易於分解。目前商品包裝業常用泡殼包裝材料,如聚氯乙烯(PVC)。由於這種材料燃燒後產生氯化物,不僅對人體有害,也會對地球臭氧層造成破壞,現已被許多國家列為禁用,因而泡殼包裝材料宜使用聚對苯二甲酸乙醋(PET)等無害且易回收的替代品。

3、盡可能使用迴圈再生材料

許多國家或地區的產品越來越多地使用可迴圈再生材料進行包裝,並以此作為進口外國商品的條件之一。因此,使用可迴圈再生材料時商品包裝是未來產品是否具有競爭力的標誌之一。目前國際上使用的可迴圈再生材料多是再生紙,以廢紙回收製成的再生紙箱、模制紙漿、蜂漿紙板和紙管等,這些可迴圈再生材料一般可用於包裝內部的緩衝材料或外部包裝材料,如發達國家出口電腦、微波爐、影印機等商品均使用此種材料作為包裝內墊或外包裝材料,深受進口國歡迎。

4、積極開發以植物為包裝材料的技術

由於植物基本上可以延續不息地重產繁殖,而且大量使用植物一般不會對環境、生態平衡和資源的維護造成危害,囚此,目前許多發達國家都在積極開發以植物為包裝材料的技術。例如美國以玉米、蜀葵、黍子等植物或作物為原料,採用生物分解或光分解技術製成塑膠作為包裝物,或由穀類製成植物性包裝材料,此外還有些國家將植物性澱粉質材料與瓦楞紙板混合製成可溶性包裝材料,回收後不需將兩種材料分離,可直接再生為紙製品,這是目前國際上食品類商品包裝的一大趨勢。

(三)在環境標誌方面要予以重視

環境標誌又稱生態標誌或綠色標誌,是指依據環境標準和規定,由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確認並頒發標誌和證書,以表明其產品不僅符合品質標準,而且該產品的生產、作用及處置等過程均符合特定的環境保護要求,對生態環境無害或危害性極小。

目前實行國際社會環境標誌制度的德國,早在1978年就推出了“藍色天使”計畫,現已對15類4500種以上的產品發放了綠色標籤;美國從1980年實施環境標誌制度以來,綠色產品已占其產品的5-10%;日本從1989年開始推行環境標誌計畫;90年代初,法國、瑞士、芬蘭、澳大利亞和新加坡等也相繼加入了環境標誌這一行列。

我國環境標定制度實施較晚,從1993年開始我國政策宣導發展綠色食品。1994年5月,我國環境標誌產品認證委員會正式成立。次年3月宣佈了首批環境標誌產品6類18種。1996年4月我國已在11類產品中開展了環境標誌認證工作,到1997年1月22日國家環保局部署的1SOl4000品質認證首批試點工作已結束。但從總體上講,我國的環境標誌制度產品種類較少,與國際標準相距甚遠,遠不能滿足對外貿易發展的需要,只有順應這一國際潮流,採用積極有效的手段迎頭趕上,才能從根本上保護我國的外貿利益。具體應採取的辦法是:

1、加強外資和引進專案的環境管理

以往在引進外資時由於注重數量和規模,往往忽視環境效益,許多外商利用我國環境標準低,環保意識淡薄的機會,把國外禁止生產的高污染產品向我國轉移,不僅加劇了我國環境污染程度,而且也不利於我國對外貿易的持續發展。所以今後我們在引進外資時,應嚴格控制污染程度較大的專案,禁止設立高污染且無法治理的專案,同時應對現有的三資企業。鄉鎮企業的環境影響進行認真調查和評價,對不符合我國法規要求的要限期治理,對外商投資環保產業應在稅收、土地、貸款、投資、新產品開發、技術改造和進出口方面給予優惠,以加快我國環保產品更新換代速度,逐步將其扶持和發展為我國外向型經濟主導產業或國民經濟重點產業之一。

2、加快實施1SOl4000環境管理體系標準步伐

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國際標準已於1996年9月正式頒佈實施。規定對不符合該標準的產品,任何國家都可以拒絕進口,從而使不符合標準的產品被排除在國際貿易之外。現在部分發達國家已開始按照1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標準對本國企業及其產品展開認證工作,同時對進口產品也提出了這方面的要求,這對我國和廣大發展中國家產品出口提出了新的挑戰。但是由於我國長期以來對環境保護的認識不足,加上近期受資金、技術及有關知識等因素限制,要在短時間內達到該標準有些困難,但我們認識到我們應該以積極的態度自己創造條件逐步推廣和執行。目前可在貫徹1SO9000的基礎上。在環保產業和外向型企業中樹立一批實行此項標準的典型,尤其是對已經實施了1SO9000標準認證的出口企業要促其及早進行1SO14000標準的認證。在典型引路的同時,加大宣傳力度,借助新聞媒體廣泛普及這項標準體系。此外還應及早研究國際環境標準,可以通過行政立法程式將該國際標準轉化為國內標準,在全國範圍內推廣使用,與該國際標準有關的國內配套法規亦應儘早制定。

3、建立有利於環境保護和生態優化的進出口商品結構

進出口商品結構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直接關係到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品質和生態環境的優化效果。據不完全統計,1993年我國對生態與環境影響較大的初級產品出口額大約60億美元,污染較重的中間產品和製成品出口額達200多億美元。這不僅給生態環境帶來深遠的影響,而且對我國的環境標誌制度的實施與推廣也極為不利。為此我們必須改變出口商品結構,大力發展有利於生態環境的貿易產品和產業,如綠色食品,使我國出口商品向有利於生態環境標誌的方向發展。


“綠色包裝”目前還沒有一個確定的定義。它在開發產品時著重強調生態要求和經濟要求的平衡,考慮產品開發過程中所有階段對環境方面的影響,致力於那些在整個生命週期內生產對環境影響最小的產品。它在包裝材料的選用上強調經濟便利的同時,也要求比以往更注重安全、健康、高效、降低環境副作用、可重複利用、迴圈再利用的特徵,必須綜合評價它們生命週期的每一階段對環境的影響,如能源利用,大氣和水體污染,有毒物質等。在以上這些不能兼顧時,要依據有利於環境保護的原則決定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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